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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023-12
浙江温州:发布电化学储能项目管理细则!实行属地备案制,明确消防备案抽查和运营监管
12月27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三部门联合印发《温州市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了电化学储能项目的项目备案、项目建设、消防备案抽查、并网验收、运营监管等内容。
22
2023-1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提到,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并网接入管理。电网企业及电力调度机构须制定新型储能电站并网细则及并网服务工作指引等,明确并网流程、相关标准和涉网试验要求。电力调度机构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组织新型储能电站开展并网验收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新型储能电站应在并网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涉网试验。
21
2023-08
浙江平湖:按投资额8%给予用户侧储能项目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
8月19日,浙江省平湖市发布《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文件鼓励发展具有示范意义和有效调峰作用的新型储能及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建设。以试点示范带动储能高质量发展,科学引导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
10
2023-08
广东佛山:给予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奖补最高300万元,工商业储能项目最高100元/kwh
8月9日,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促进新型储能应用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新建成并网运营且装机规模1兆瓦以上的工商业侧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储能装机容量给予项目业主最高100元/kwh的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09
2023-08
南方三省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运管理细则:按2倍上网电量或放电电量计算分摊费用
8月7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发电机组及独立新型储能,其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适用本细则。
04
2023-08
浙江金华:用户侧储能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给予补贴0.25元/kWh
8月2日,浙江金华金东区人民政府发布《金东区加快用户侧储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出,至2024年,金东区建成并网10MW/2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十四五”力争实现30MW/6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发展目标。
26
2023-07
杭州: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抢抓能源变革新机遇和绿色低碳发展窗口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动我市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6
2023-06
江苏征求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给予放电量退坡补贴,第一年0.3元/kWh
6月21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左右。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在2023年至2026年1月的迎峰度夏(冬)期间(1月、7-8月、12月),依据其放电上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逐年退坡,具体为:2023年至2024年0.3元/千瓦时,2025年至2026年1月0.25元/千瓦时。
30
2023-05
浙江海曙区:对光伏配储能给予0.3元/W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
5月25日,浙江宁波印发《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支持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装机容量大于1000KW的光伏发电项目,经供电部门并网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对于光伏配置储能的,对储能装机容量进行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17
2023-05
浙江平湖征求意见: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一次性最高补助500万
5月15日,浙江省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对企业投资经备案,且容量1MW及以上具有示范意义的用户侧典型场景储能项目,且全量数据接入平湖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的,按实际设备投资总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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